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校史校情篇

1.学校的办学历史和基本概况如何?

山东司法警官职业学院是始建于1982年,坐落在名泉簇拥的历史文化名城济南,是山东省唯一一所警察类高等职业院校。学校前身为山东省法律学校,2006年经山东省政府批准、教育部备案升格为司法警官职业学院,后加挂山东司法行政学院、山东律师学院、山东省委党校司法厅分校牌子,从2013年开始,学院正式承担全省司法行政系统的干警培训任务,逐步形成法警结合、警地融合、育训一体办学格局。

2.学校的办学定位是什么?

立足行业,面向社会,培养适应经济和社会发展需求的高素质技能型法律人才。实行学历教育与行业培训双轨运行,服务于司法行政和地方区域经济社会发展。

3.学校的办学目标是什么?

建设集高等教育,行业培训,司法行政理论研究和实务研究于一体的教育培训基地,在省内高职院校中有鲜明特色,在全国司法行政系统高职院校中争创一流。

4.学校的办学理念是什么?

政治建校、质量立校、人才强校、特色兴校,

5.学校的办学特色是什么?

法警并举、文武兼备

专本套读、提高层次

便捷入警、服务行业

教育培训、一体运行

6.学校的校训、校徽是什么?

校训:崇德尚法 学以致用

校训释义:“德”、“法”二字之前,分别冠以“崇”、“尚”二字,朴茂厚重,雅俗共赏,有高度,有涵盖,比较集中地体现了学院精神和办学理念。“崇德尚法”强调了学院的道德理想和价值取向;“学以致用”体现着学院的治学理念和办学方向。八个字,两个词组,言简意赅,提纲揽志;富质感,既有文化内涵,又能见思想高度,易记易诵。 “德”、“法”结合,“学”、“用”结合,有其特殊内涵和特殊的价值取向。落脚点在一个“用”上,集中体现学校“职业学院”学以致用的办学方向。

7.学校的校徽是什么?

 

校徽释义:以警徽盾牌为基本设计元素,寓意公平、公正、正气、正义.体现我院“司法”、“警官”内涵:融合五星以彰显国家利益至上原则.融合麦穗以寄寓对于办学丰收、收获的憧憬:外周,上半部凸显山东司法警官职业学院名称.下半部为学院名称汉语拼音。核心部分以象形文字“山”字为主要设计元素,然后加以艺术变形,体现了学校山东之地域文化。整个图形色彩选用深蓝色,造型独特、大气,简洁素雅,现代感强、易于识别,与同类院校相比,迥然有异趣,体现严谨、冷静、稳重、庄严、肃穆之内在感受。